在天福路口、崇文路口等规划建设人行天桥?答复来了
发布于: 2020-11-24 16:32:42 出处:榕城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:黄晓芷
摘要:你们提出的《关于加快中心城区人行天桥规划建设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孙馥秋等代表:
你们提出的《关于加快中心城区人行天桥规划建设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榕城区道路基本上规划、设计于建市初期,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,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,汽车数量的大幅度增多,特别是上下班时间,经常出现大范围塞车现象,你们提出要加快中心城区人行天桥规划建设的建议很好,我们表示支持。
近年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“十三路一河一桥”等项目基本建成,天福路榕城段、榕东路、西环城路和望江北路东段大修改造、滨江北路综合改造等项目先后建成投入使用。为进一步优化交通设施,缓解交通压力,为行人提供安全的出行环境,我区在规划设计天福东路榕城段工程的过程中,进行深入研究,考虑到人流等实际情况,规划在揭阳大道与天福东路连接处建设一座人行天桥。该规划设计经过多方论证,得到了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。该人行天桥已于2019年9月底开始投入使用,大大地改善周边的交通环境,提高通行效率,提升城市形象,深受市民好评。
对建议提出的榕华大道天福路口、榕华大道崇文路口等规划建设人行天桥的问题,我区高度重视,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勘查,我们非常赞同你们的建议意见,建设人行天桥后有利于实行人车分流、保障行人安全。但由于目前部分路口如实施人行天桥,必须对周边部分建筑物进行拆迁,难度很大,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在市一级,中心城区人行天桥规划建设必须经市自然资源局的批准方可实施。今后,我区将结合市政道路改造提升,积极争取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,在上述路段新建人行天桥,进一步方便群众的出行。
同时,鉴于人行天桥建设属于重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目前市区土地征收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规定:“市区土地收入原则上由市级统筹,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、重点项目支出及市区各区征(收)地和拆迁补偿、土地开发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”,我区将积极向市争取由市一级负责规划建设、分步实施,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;或者由我区负责实施,所需资金由市全额拨付。
接下来,我区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,在新区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人行天桥的预留用地,用于满足未来建设需求,争取将来在合适的时机和地段,新建更多的人行天桥,为群众提供一个方便、安全的出行环境。
专此答复,诚挚感谢你们对榕城区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。
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
2020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