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(地块二)具备交房条件
发布于: 2021-01-18 15:07:30 出处:榕华街进贤社区 责任编辑:黄晓芷
摘要: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(地块二)具备交房条件
通知
各回迁户:
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(地块二)产权调换房(住宅)已具备交房条件,区指挥部决定从2021年1月21日开始办理产权调换房交房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房范围、时间及地点
交房范围:7栋至9栋住宅(共252套房)
交房时间: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8日(1月24日星期天休息);上午8:30分-12:00分,下午14:00分-17:30分。
交房地点:榕华街道办事处一楼
二、交房携带材料
回迁户携带资料均必须为原件,主要为:①业主身份证;②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》、《证件移交表》、《确认书》、《择房确认书》;③若业主不能亲临办理交房手续的,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被委托人需要携带业主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指纹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该区域产权调换商铺交铺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各回迁户(住宅)按时前来办理回迁房交房手续,逾期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,应承担相关责任。
特此通知
2021年1月18日